某商业零售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零售的各种商品增值税适用税率均为16%,各种商品在购进时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均按规定进行抵扣。2018年度发生...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某商业零售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零售的各种商品增值税适用税率均为16%,各种商品在购进时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均按规定进行抵扣。2018年度发生的存货损失及处置情况汇总如下: (2017 ) 要求: (1)上述存货损失中哪些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金额分别是多少? (2),上述存货损失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时申报扣除金额分别为多少?采取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扣除的分别是哪些? (3)采取专项申报形式税前扣除存货损失,企业应提交的证据有哪些?
选项
答案
解析 ( 1)小家电零星失窃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转出的进项税额=6 x 16%=0.96 (万元); 其他的存货损失无须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2)①a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故日用品损失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时申报扣除金额=80--20=60(万元)。 b.服装损失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时申报扣除金额=10- -8.19+ ( 1+16%) =2.94 (万元)。 c.小家电损失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时申报扣除金额=6+6x16%=6.96(万元)。, ②a.商业零售企业存货因零星失窃、报废、废弃、过期、破损、腐败、鼠咬、顾客退换货等正常因素形成的损失,为存货正常损失,准予按会计科目进行归类、汇总,然后再将汇总数据以清单的形式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同时出具损失情况分析报告。 故采取清单申报扣除的有:服装损失、小家电损失。 b.商业零售企业存货因风、火、雷、震等自然灾害,仓储、运输失事,重大案件等非正常因素形成的损失,为存货非正常损失,应当以专项申报形式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故采取专项申报扣除的是日用品损失。 (3)企业资产损失相关的证据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和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

相关内容:商业,零售,企业,增值税,纳税人,商品,税率,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年度

猜你喜欢

发表评论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访问排行

Copyright © 2012-2014 题库网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tikuer.com

页面耗时0.1562秒, 内存占用1.04 MB, Cache:redis,访问数据库19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