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实木地板厂(以下简称甲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6月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从农业生产者处收购原木40吨,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65万元...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实木地板厂(以下简称甲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6月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从农业生产者处收购原木40吨,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65万元,另支付不含税运输费用5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原木验收入库后,又将其运往乙地板加工厂(以下简称乙厂)加工成未上漆的实木地板,取得乙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8万元,甲厂收回实木地板时乙厂代收代缴了消费税(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的销售价格)。   (2)甲厂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实木地板的一半领用继续加工高档实木地板,当月生产出高档实木地板3400箱,销售高档实木地板3 000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 150万元。   (3)当月将自产高档实木地板100箱用于本厂会议室装修。   (4)进口实木地板一批,境外成交价为266万元,到达报关地前的运保费为30万元,从海关报关地运输到甲厂所在地,支付运费28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将进口实木地板的80%全部用于连续加工高档实木漆饰地板,加工的地板直接发给外地的经销商,取得不含税销售额520万元。   已知:进口关税税率20%;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5%;实木地板成本利润率5%,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规定,且已通过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于当月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甲实木地板厂当月应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为( )万元。
选项 A.66.78 B.68.60 C.68.59 D.68.64
答案 C
解析 业务(2)、业务(3)销售和视同销售高档实木地板应缴纳消费税=(1 150+1 150÷3 000×100)×5%=59.42(万元)   业务(4)销售高档实木漆饰地板应缴纳消费税=520×5%=26(万元)   甲实木地板厂应缴纳消费税=59.42+26-16.83=68.5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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