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甲公司为一家大型租赁公司(营改增后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9月15日,向乙企业出租一台机器设备,约定租赁期限2年,预收不含税租金500...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北京市甲公司为一家大型租赁公司(营改增后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9月15日,向乙企业出租一台机器设备,约定租赁期限2年,预收不含税租金50000元,该设备由北京一家运输企业(一般纳税人)负责运输,甲租赁公司支付不含税运费2000元,并取得了运输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9月25日,向丙企业出租厂房,约定租赁期限为10年,预收租金100万元。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选项 A:有形动产租赁的增值税税率是6% B:出租厂房缴纳营业税 C: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8360元 D: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8280元 E:可抵扣的进项税为220元
答案 ABDE
解析 税收程序法的主要制度包括:表明身份制度、回避制度、职能分离制度、听证制度和时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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