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甲银行下属金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经营金银首饰零售业务,兼营金银首饰的来料加工、翻新改制、以旧换新、清洗、修理业务。2015年8月主要发生下列业...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某市甲银行下属金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经营金银首饰零售业务,兼营金银首饰的来料加工、翻新改制、以旧换新、清洗、修理业务。2015年8月主要发生下列业务: (1)向消费者个人销售纯金首饰取得销售收入50万元,销售纯金首饰同时收取的包装盒价款0.25万元; (2)接受消费者委托加工金项链2条,收到委托方提供的黄金价值1万元,本月已将加工完毕的金项链移交给委托人,收取不含税加工费500元,代垫辅助料件不含税价款300元,受托方无同类金项链销售价格; (3)向消费者个人销售镀金首饰,取得销售收入2.34万元;向消费者个人销售铂金首饰,取得销售收入3.5万元; (4)将金银首饰与装饰手表和高级钢笔组成礼品盒销售给消费者个人,取得销售收入共计3.51万元,其中金银首饰价款2.925万元,装饰手表和高级钢笔价款0.585万元; (5)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个人销售纯金项链,新金项链售价为1.8万元,旧金项链作价1.2万元,取得新旧项链差价款0.6万元; (6)外购珠宝玉石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万元,当月将其中的50%用于加工金银镶嵌首饰; (7)当月取得金银首饰修理、清洗业务含税收入1.17万元。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该金店当月应纳增值税为( )万元。
选项 A、4.53 B、5.53 C、8.93 D、5.35
答案 B
解析 业务(1)增值税销项税=(50+0.25)(1+17%)*17%=7.3(万元) 业务(2):带料加工金银首饰,受托方无同类售价,按组价计征消费税;收取的加工费和辅料费计征增值税。 增值税销项税=(500+300)*17%=136(元) 增值税销项税=(2.34+3.5)(1+17%)*17%=0.85(万元) 增值税销项税=3.51(1+17%)*17%=0.51(万元) 业务(5):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和增值税。 增值税销项税=0.6(1+17%)*17%=0.09(万元) 业务(6):外购珠宝玉石,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生产领用珠宝玉石用于生产金银镶嵌首饰,已纳消费税不得扣除。 增值税进项税=20*17%=3.4(万元) 业务(7):金银首饰的清洗、修理不缴纳消费税,只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销项税=1.17(1+17%)*17%=0.17(万元) 该金店应纳增值税=7.3+13610000+0.85+0.51+0.09+0.17-3.4=5.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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