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税务师事务所受托对某地处县城的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进行审核。2018 年该企业的年度利润表(摘要)如下:利润...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某税务师事务所受托对某地处县城的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进行审核。2018 年该企业的年度利润表(摘要)如下: 利润表(摘要) 2018年单位: 万元 税务师对2018年度有关账户明细记录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发现如下情况: (1 )将一批产品按市场价格换取材料,并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批产品的账面成本为40万元,不含税市场售价为56万元。企业的相关账务处理为: (2)“营业外收入”为销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取得的收入,企业取得现金3.48万元,未开具发票,相关的成本已结转至“ 其他业务成本”科目,会计分录为: (3)经核实费用类科目的明细核算,归集企业全年在费用类科目中核算的有合法票据的“业务招待费”为5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90万元。 (4)“营业外支出”由三部分组成:一是通过省级人民政府向贫困地区捐赠的90万元;二是因违反食品安全法被工商管理部门处以的罚款12万元;三是订购的- -批材料因临时取消不再购进而支付给供货方的违约金3万元。 (5)“应付职工薪酬”账户各明细栏目反映,支付给职工的合理工资总额合计70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合计100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18万元;拨缴工会经费15万元,已取得相关工会拨缴款收据,上述各项支付均已在相关成本费用科目中核算。 假定该企业2018年度尚未结账,其他业务处理正确,且与纳税无关,无递延事项。 问题1:根据所列资料,计算该企业2018年度应补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的金额。 问题2:根据资料计算该企业2018年度利润总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及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问题3:作出2018年度相关调账处理。(计算结果以万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四位)
选项
答案
解析 问题1: 业务1,应确认销项税额=56x 16%=8.96(万元);业务2,应确认销项税额=3.48+( 1+16% ) x 16%=0.48(万元) 应补缴增值税=8.96+0.48=9.44 (万元) 应补缴城建税、教育费附加=9.44X ( 5%+3% ) =0.7552 (万元)。 问题2: ( 1)业务1,应确认主营业务收人56万元,确认主营业务成本40万元;业务2,应确认“其他业务收入”3万元(3.48+1.16),而非确认“营业外收入”,整体调减收入0.48万元。企业利润总额=416.48+56-40- 0.7552-0.48=431.2448 (万元)。 (2)企业销售(营业)收人=6500+56+3=6559 (万元)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50x60%=30(万元)<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2=6559x5%=32.795(万元),业务招待费需纳税调增=50-30=20 (万元)。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6559x 15%=983.85 (万元) >实际发生额90万元,无须纳税调整。 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431.2448X 12%=51.7494(万元),通过省级人民政府向贫困地区捐赠需纳税调增=90-51.7494=38.2506 (万元)。 被工商管理部门处以的罚款不得在税前扣除,需纳税调增12万元。 支付给供货方的违约金可以在税前扣除,无须纳税调整。 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限额=700x 14%=98 (万元),需纳税调增=100- 98=2 (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700x 8%=56 (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8万元,未超过扣除限额,不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限额=700 x 2%=14 (万元),需纳税调增=15-14=1 (万元)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431.2448+20+38.2506+ 12+2+1=504.4954 (万元)。 (3)企业应纳税额=504.4954 X25%=126.1239 (万元)。 (4)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26.1239-104.12=22.003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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