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借款,并将其1辆电动三轮车出质给乙。在质押期间,为向丙借款,乙擅自以所有权人的身份将该三轮车出质给不知情的丙,丙欠丁借款到期,丁多次催讨未果。某日,...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向乙借款,并将其1辆电动三轮车出质给乙。在质押期间,为向丙借款,乙擅自以所有权人的身份将该三轮车出质给不知情的丙,丙欠丁借款到期,丁多次催讨未果。某日,丁趁丙不在家,将该三轮车偷偷骑走。之后向丙声称:“如不还借款,就以三轮车抵债”。下列有关三轮车占有的性质及效力的说法中,符合物权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选项 A.丙可基于占有返还请求权请求丁返还三轮车 B.丙可基于物权请求权请求丁返还三轮车 C.乙因甲的出质而善意占有三轮车 D.丁对三轮车的占有属于恶意占有 E.丁基于对三轮车的占有而取得留置权
答案 ABD
解析 (1)选项AB:丙已基于善意取得而取得了该三轮车的质权,丙对三轮车的占有属于有权占有,而丁属于无权占有,故丙有权基于占有返还请求权或物权请求权,请求丁返还三轮车;(2)选项CD: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的大前提是无权占有,而乙属于有权占有,故谈不上善恶意的问题。丁属于无权占有并且明知无占有的权源依然强行占有,构成恶意占有;(3)选项E:留置权的前提是合法占有,而丁属于非法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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