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对单位和个人获得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提前收回,并给予部分补偿。()【2007年考试真题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对单位和个人获得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提前收回,并给予部分补偿。()【2007年考试真题
选项
答案
解析 本题考查重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使用权终止”。本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提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因此,本题的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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