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甲公司受托加工化妆品,收取不含增值税加工费14万元,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成本56万元。甲公司无同类化妆品销售价格。已知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3...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2020年10月,甲公司受托加工化妆品,收取不含增值税加工费14万元,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成本56万元。甲公司无同类化妆品销售价格。已知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30%。甲公司当月受托加工业务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万元。
选项 A.(56+14)/(1-30%)*30%=30 B.56/(1-30%)*30%=24 C.(56+14)*30%=21 D.56*30%=16.8
答案 A
解析 【答案解析】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56+14)/(1-30%),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即(56+14)/(1-30%)*30%,选项A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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