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納税人,主要生产白酒。2019年10月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白酒,合同规定,不含税销售额共计200万元,本月应收回60%货款,其余货款于1...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納税人,主要生产白酒。2019年10月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白酒,合同规定,不含税销售额共计200万元,本月应收回60%货款,其余货款于12月10日前收回,本月实际收回货 款50万元。已知白酒增值税税率为13%,下列关于该业务增值税销项税表述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200×13% =26(万元) B.200×60% ×13%=15.6(万元) C.50×13%=6.5(万元) D.当月无需缴纳增值税,待实际收到全部货款时缴纳增值税
答案 B
解析 【解析】(1)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2)合同约定本月收回60%货款,故当月确认的销售收人200×60% =120 (万元),其增值税销项税=200×60%×13% =15.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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