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甲私刻乙公司的财务专用章,假冒乙公司名义签发一张转账支票交给收款人丙,丙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丁,丁又背书转让给戊。当戊主张票据权利时,根据票据...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2008年)甲私刻乙公司的财务专用章,假冒乙公司名义签发一张转账支票交给收款人丙,丙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丁,丁又背书转让给戊。当戊主张票据权利时,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不承担票据责任 B.乙公司承担票据责任 C.丙不承担票据责任 D.丁不承担票据责任
答案 A
解析 (1)选项A:由于伪造人甲在票据上没有以自己的名义签章,因此不承担票据责任;(2)选项B:在假冒他人名义的情形下,被伪造人乙公司不承担票据责任;(3)选项CD: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丙和丁属于在票据上真正签章的当事人,仍应对被伪造的票据的权利人承担票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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