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甲享有留置权的是( )。A.甲为乙修理汽车,乙拒付修理费,待乙前来提车时,甲将该汽车扣留B.甲为了迫...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2011年)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甲享有留置权的是( )。
选项 A.甲为乙修理汽车,乙拒付修理费,待乙前来提车时,甲将该汽车扣留 B.甲为了迫使丙偿还欠款,强行将丙的一辆汽车拉走 C.甲为丁有偿保管某物,保管期满,丁取走保管物却未付保管费。于是,甲谎称丁取走的保管物有误,要求丁送回调换。待丁送回该物,甲即予以扣留,要求丁支付保管费 D.甲为了确保对戊的一项未到期债权能够顺利实现,扣留戊交其保管的某物不还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核留置权的成立。(1)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并有权就该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选项B、C中不是“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不构成留置权。(2)留置权的行使条件之一是“债务已届清偿期且债务人未按规定期限履行义务”,选项D中是“未到期”,不构成留置权。
发表评论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访问排行

Copyright © 2012-2014 题库网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tikuer.com

页面耗时0.1566秒, 内存占用1.03 MB, Cache:redis,访问数据库18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