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债权人可以行使抵销权的是()。A.甲享有债务人120万元的债权,同时又是债务人股东,在债务人破产时,...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2009年)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债权人可以行使抵销权的是()。
选项 A.甲享有债务人120万元的债权,同时又是债务人股东,在债务人破产时,甲尚有100万元的分期出资额未缴纳 B.乙享有债务人120万元的债权,但在听说债务人申请破产后,购买了债务人100万元的货物并拒绝支付货款而形成债务 C.丙应付债务人100万元的货款,在债务人的破产申请被受理后,从另一债权人手中以六折的价格买入了100万元的债权 D.丁应付债务人100万元的货款,债务人应付丁80万元的货款
答案 D
解析 ( 1)选项 A:股东的破产债权,不得与其欠付的注册资本金相抵销;( 2)选项 B: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禁止抵销;( 3)选项 C: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禁止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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