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法律制度,下列关于抗辩权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甲、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支付货款一周后乙交付货物。甲未在约定日期付款,却请求乙交货,乙...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下列关于抗辩权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支付货款一周后乙交付货物。甲未在约定日期付款,却请求乙交货,乙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B.甲和乙之间签订了一批买卖办公用品的合同,约定甲交付办公用品时,乙交付货款。后甲急需用钱,要求乙先付一半货款后,再交付办公用品,乙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C.甲公司与乙空调器厂签订一份空调器的买卖合同,约定货到后7天内付款。后乙空调器厂在交货前有确切的证据证明甲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面临破产,乙空调器厂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D.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
答案 D
解析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这是一般保证人享有的先诉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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