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一居民企业(总公司)在B国设有一分公司(我国与B国已签订税收协定),2018年总公司在我国取得所得3000万元,在B国分公司取得所得500万元,分公司...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我国一居民企业(总公司)在B国设有一分公司(我国与B国已签订税收协定),2018年总公司在我国取得所得3000万元,在B国分公司取得所得500万元,分公司适用20%的所得税税率,但因处在B国税收减半优惠期而向B国政府实际缴纳所得税50万元,我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按照饶让抵免法,我国应对总公司征税( )万元。
选项 A.675 B.750 C.775 D.825
答案 C
解析 抵免限额=500×25%=125(万元);境外优惠饶让视同纳税=500×20%=100(万元)。125万元>视同实纳100万元,可抵免100万元;我国总公司的应征所得税额=(3000+500)×25%-100=7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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