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四某业主4年前在某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但一直没有居住。一天,该业主接到物业服务企业房屋漏水的通知,经查看,所购买商品房卫生间的水表管接头处破裂,...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案例四 某业主4年前在某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但一直没有居住。一天,该业主接到物业服务企业房屋漏水的通知,经查看,所购买商品房卫生间的水表管接头处破裂,并造成楼下两层住户的部分财物因浸泡受损,两户业主均提出赔偿要求。该业主认为,自己并未人住所购商品房,水管破裂不是自己人为造成的,而是水表管接头处老化断裂所致,自己不应对漏水负全责。物业服务企业认为,业主购买房屋后,房屋漏水造成的损失理应由业主承担。 楼上业主长期未人住,其房屋中管道老化破裂,给楼下业主造成的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 在紧急情况下,物业服务企业可否进人本案楼上业主家进行必需的维修?因此给楼上业主造成的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
选项
答案
解析 首先,根据原建设部下发的《商品房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对管道渗漏保修期不低于1年。该案例中,业主购房已满4年,则开发商不承担责任。本案中的水表管接头处老化断裂问题发生在业主房屋内,虽然不是业主人为造成的,但由于房屋所有权归业主所有,从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服务的公共性质考虑,物业服务企业既没有权利私自打开房间进行检查,在没有备案的情况下,也不可能有能力了解每位业主的房屋使用情况。因此,水管老化破裂造成的损失应该由业主个人承担。但根据实际情况,也并不排除物业服务企业承担责任的可能性。若在本案例中,物业服务企业在接到楼下业主反映的情况后,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如未联系楼上业主,而采取消极的不作为,致使楼下业主的损失扩大,则物业服务企业存在过错,可能也会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物业服务企业在无法联系到业主,而楼下业主的损失又在不断扩大的情形下,可以先 进入楼上业主家进行检查维修(属于紧急避险),如因此给楼上业主造成如门窗破损等损失, 赔偿责任应由受益人承担(此案例的受益人是楼下业主)。紧急避险是指:为了防止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正在遭受的紧急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利益的行为。 我们认为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未经楼上业主许可,进入楼上业主家中进行检查并排除故 障。但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楼下业主损失不断扩大。 ②业主无法及时赶到或无法联系到业主。 ③进入楼上业主家是唯一可行的维修方法。 ④楼下业主因不及时维修遭受的损失比物业服务企业进入楼上业主家给楼上业主造成的损失(如门窗破损)更大。 此外,为了避免在紧急情况下,物业服务企业因缺乏明确的依据而无法果断采取行动避 免损失,也为了避免在采取紧急措施后,在责任确定上与业主产生糾纷,我们建议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最好在《物业服务合同》中,对在小区管理中可能出现的采取紧急避险行为的情形, 如紧急排除故障,避免因起火、管道漏水造成的损失等进行明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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