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假定销售商品、原材料的成本在确认收入时逐笔结转,商品、原材料售价中不含增值税。201...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乙、丙、丁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假定销售商品、原材料的成本在确认收入时逐笔结转,商品、原材料售价中不含增值税。 2014年10月,甲公司发生如下交易或事项: (1)1日,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该批商品售价总额为100万元,实际成本为80万元。由于是成批销售,甲公司给予乙公司10%的商业折扣,并在销售合同中规定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计算现金折扣是不考虑增值税,当日发出商品并确认收入。6日乙公司支付货款。 (2)5日,与丙公司签订协议,采用预收款方式向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该批商品的实际成本为60万元,售价总额为80万元;当日收到丙公司预付商品售价总额的50%,余款于发出商品时结清。 (3)15日,委托丁公司销售商品100件,每件成本为0.8万元,商品已经发出。合同约定,丁公司应按每件1万元对外销售,甲公司按销售价格的10%向丁公司支付手续费。31日,丁公司销售商品50件,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售价为5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8.5万元,款项已收到,31日甲公司收到丁公司代销清单,并开具一张相同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20日,对外销售一批原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售价为4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6.8万元,款项已收到并存入银行,该批材料的实际成本为3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根据资料(1)至(4),下列各项中,甲公司2014年10月份利润表营业利润项目本期金额是______万元。
选项 A.25 B.28.2 C.43.2 D.30
答案 C
解析 营业利润=90+80+50+40-[80+60+40+30]-1.8-5=4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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