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宪法大纲》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钦定宪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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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1908年清政府颁布的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共计23条,由“君主大权”和“臣民权利义务”两部分构成。《钦定宪法大纲》规定:皇帝有权颁布法律,发交议案,召集及解散议会,设官制禄,黜陟百司,编订军制,统帅陆海军,宣战媾和及订立条约,宣告戒严,爵赏恩赦,总揽司法权及在紧急情况下发布代法律之诏令。臣民有纳税、当兵、遵守法律的义务。在法律范围内,享有言论、著作、出版、集会、结社、担任公职等权利和自由。《钦定宪法大纲》确认了君主立宪制的政治改革方向,但“大权统于朝廷”的精神,使议院立法权和监督权非常有限,臣民的自由权利微不足道并缺乏有效保障。社会各界的强烈批判和反对这个大纲,清朝政府陷入更深的危机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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