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施工单位承担了我国东南某地直埋光缆线路工程,采用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包。项目负责人在开工前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开会,由现场勘察人员作安全技术交底,并指定由...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某施工单位承担了我国东南某地直埋光缆线路工程,采用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包。 项目负责人在开工前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开会,由现场勘察人员作安全技术交底,并指定由质量负责人兼任安全员,会议没有做书面记录,会后按照分工分别投入工程施工。 在材料进场检验时,检验人员仔细对各种材料外观、材料出厂合格证进行了检查,并对光缆长度以及光电特性进行了抽测,各种检验均有记录。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一:在开挖光缆沟工作进行中,项目部从天气预报中得知强台风即将来临,于是在没有通知监理工程师的情况下,决定赶在台风来临前把光缆布放在还在开挖的光缆沟中,并立即回填,以免光缆沟被冲毁。事后,监理工程师拒绝为沟深和放缆等隐蔽工程签字。 事件二:施工单位在中继段测试时,发现有一芯光纤衰耗过大,经现场分析确认是由于光缆本身质量不合格造成的。 问题 1.指出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2.说明进场检验工作有哪些不符合规定。 3.监理工程师拒绝签字是否合理?简述理由。 4.事件二发生后施工单位应该如何进行后续工作?相关损失分别由谁承担? 5.列出至少四项本工程线缆敷设阶段的质量控制点。
选项
答案
解析 1.①项目负责人指定由质量负责人兼任安全员不妥(不能兼任),项目应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②由现场勘察人员从操作要求方面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不妥,应由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从操作、技术、管理要求方面向施工及管理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③会议没有记录不妥,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应保存书面的签字记录。 2.光缆长度及光电特性在进场检验时必须全检(逐一检验),不能抽测。 3.监理工程师拒绝签字是合理的。 根据规定,监理工程师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施工过程中应进行旁站检查(到场检验)确认合格后才能签字。 4.①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和建设单现场代表汇报(报告、通知); ②施工单位应对不合格的部分进行返工(重新布放); ③光缆损失由建设单位(供货单位)承担; ④工期及人工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5.成盘线缆拉开,成盘线缆抬放,穿越障碍点,埋深,光缆A/B端(光缆方向),敷设中的通信联络,敷设中的人员组织,敷设中的线缆安全(变度曲、曲率半径、打背扣、外皮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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