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受托加工一批烟丝,委托方提供的烟叶成本48720元,甲卷烟厂收取含增值税加工费2436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6%,消费税税率为...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受托加工一批烟丝,委托方提供的烟叶成本48720元,甲卷烟厂收取含增值税加工费2436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6%,消费税税率为30%,无同类烟丝销售价格,计算甲卷烟厂该笔业务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选项 A.[48720+2436/(1+16%)]/(1-30%)*30%=21780(元) B.(48720+2436)/(1-30%)*30%=21924(元) C.48720/(1-30%)*30%=20880(元) D.[(48720+2436)/(1+16%)]/(1-30%)*30%=18900(元)
答案 A
解析 【答案解析】(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故本题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2)甲卷烟厂该笔业务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税率=[48720+2436/(1+16%)]/(1-30%)*30%=21780(元)。【该题针对“委托加工应纳消费税的计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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