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食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食品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19 年9 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购进生产用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260...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食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食品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19 年9 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购进生产用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26000 元;购进办公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8500 元;支付产品包装设计费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200 元;购进用于集体福利的食用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2600 元。 (2)销售袋装食品取得含税价款678000 元,另收取合同违约金56500 元。 (3)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饮料,含税总价款113000元,合同约定分3个月收取货款,本月应收取含税价款45200元。 (4)赠送给儿童福利院自产瓶装乳制品,该批乳制品生产成本2320元,同类乳制品含税销售价款3390元。 已知:除了食用油适用9%的增值税税率外,本题涉及的其他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3%,成本利润率为10%;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3.甲食品厂当月销售饮料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45200*13%=5876(元) B.45200/(1+13%)*13%=5200(元) C.113000/(1+13%)*13%=13000(元) D.113000*13%=14690(元)
答案 B
解析 (1)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原则上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在本题中,本月发生纳税义务的是合同约定本月应收款项 45200元,排除选项 CD。(2)题目明确交待“45200元”为含税价款,应当作价税分离处理,选项 B正确,选项 A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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