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真题)下列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有(  )。A.从法律分类的角度而言,该法应当属于公法 B.从效力范围...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2007年真题)下列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有(  )。
选项 A.从法律分类的角度而言,该法应当属于公法 B.从效力范围的角度而言,该法只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生效 C.从法系的角度而言,该法属于英美法系中的普通法 D.从法律渊源的角度而言,该法属于我国的“基本法律”
答案 AD
解析 本题考查法律分类、效力范围、法系、法律渊源。《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从法律分类的角度而言,应当属于公法,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经济、文件、教育等社会制度的规定。A、D项正确。虽然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关于香港社会制度的规定只能在香港这个区域实施,而不能在其他区域实施,但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作为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是全国性法律,应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全国的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都必须遵守。从效力范围的角度而言,该法不只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生效,B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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