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为乙上市公司的董事,并且持有乙公司股票10万股,2015年5月4日,甲以每股25元价格卖出3万股,2015年10月8日甲又以每股15元价格买入乙公司股票...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为乙上市公司的董事,并且持有乙公司股票10万股,2015年5月4日,甲以每股25元价格卖出3万股,2015年10月8日甲又以每股15元价格买入乙公司股票2万股,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公司董事会应该收回其所得收益 B.公司股东会应该收回其所得收益 C.应该收回其所得收益为20万元 D.应该收回其所得收益为30万元
答案 AC
解析 本题考核短线交易。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人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甲以25元卖出3万股,以15元买入2万股,故甲买入的2万股存在收益,即: (25-15)*2=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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