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是乙公司的采购员,已离职。丙公司是乙公司的客户,已被告知甲离职的事实,但当甲持乙公司盖章的空白合同书,以乙公司名义与丙公司洽购100吨白糖时,丙公司仍与...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是乙公司的采购员,已离职。丙公司是乙公司的客户,已被告知甲离职的事实,但当甲持乙公司盖章的空白合同书,以乙公司名义与丙公司洽购100吨白糖时,丙公司仍与其签订了买卖合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选项 A.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合同效力待定 B.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合同无效 C.丙公司有权在乙公司追认合同之前,行使撤销权 D.丙公司可以催告乙公司追认合同,如乙公司在30日内未作表示,合同有效
答案 A
解析 ( 1 )选项 AB :丙公司已经知道甲离职的事实,不属于表见代理,甲的行为构成狭义的无权代理,合同的效力待定(而非无效合同);( 2 )选项 C :只有善意相对人才享有撤销权,既然丙公司已经知道甲离职的事实,丙公司不能行使撤销权;( 3 )选项 D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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