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钱某于1980年9月2日出生。1998年6月1日在校将同学李某打伤,致其花去医药费2000元。钱某毕业后进入一家炼钢厂工作。1999年2月,李某起诉...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高中生钱某于1980年9月2日出生。1998年6月1日在校将同学李某打伤,致其花去医药费2000元。钱某毕业后进入一家炼钢厂工作。1999年2月,李某起诉要求钱某赔偿医药费。该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 A.钱某承担,因钱某诉讼时已满18周岁,且有经济能力 B.钱某之父承担,因钱某在侵权行为发生时未满18周岁,没有经济能力 C.主要由钱某之父承担,钱某适当赔偿 D.主要由钱幕承担,钱某之父适当赔偿
选项
答案 A
解析 。根据《民通意见》第161条,钱某在侵权时不满18周岁,但在诉讼时巳满18周岁,并且其巳参加工作有经济能力,所以依法应由其本人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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