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1月销售果木酒,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0万元,同时收取包装费0.585万元、优质费2.34万元。已知果木酒消费税税率为...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1月销售果木酒,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0万元,同时收取包装费0.585万元、优质费2.34万元。已知果木酒消费税税率为10%,增值税税率为17%,甲酒厂当月销售果木酒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选项 A:(10+0.585+2.34)*10%=1.2925(万元) B:(10+0.585)*10%=1.0585(万元) C:[10+(0.585+2.34)/(1+16%)]*10%=1.02(万元) D:[10+0.585/(1+16%)]*10%=1.07(万元)
答案 C
解析 (1)销售果木酒的同时收取的包装费和优质费,均属于价外费用(视为含增值税收入);(2)甲酒厂应纳消费税税额=[10+(0.585+2.34)/(1+17%)]*10%=1.02(万元)。

相关内容:酒厂,增值税,纳税人,2015年,销售,果木,销售额,10万元,同时,包装费,0.585万元,2.34万元,消费税,税率

猜你喜欢

发表评论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访问排行

Copyright © 2012-2014 题库网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tikuer.com

页面耗时0.0695秒, 内存占用1.05 MB, Cache:redis,访问数据库19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