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受托加工一批烟丝,委托方提供的烟叶成本48 720元,甲卷烟厂收取含增值税加工费2 436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3%,消费税税...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受托加工一批烟丝,委托方提供的烟叶成本48 720元,甲卷烟厂收取含增值税加工费2 436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3%,消费税税率为30%,无同类烟丝销售价格,计算甲卷烟厂该笔业务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48 720+2 436÷(1+13%)]÷(1-30%)×30%=21 804(元) B.(48 720+2 436)÷(1-30%)×30%=21 924(元) C.48 720÷(1-30%)×30%=20 880(元) D.[(48 720+2 436)÷(1+13%)]÷(1-30%)×30%=19402(元)
答案 A
解析 (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故本题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2)甲卷烟厂该笔业务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税率=[48 720+2 436÷(1+13%)]÷(1-30%)×30%=21 804(元)。 【该题针对“委托加工应纳消费税的计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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