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区人民法院经调解解决了甲与乙之间的民事纠纷,并于2009年3月1日作出了调解书。后法院于同年3月5日将调解书送达给甲签收;次日将调解书送达给乙签收。本...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东山区人民法院经调解解决了甲与乙之间的民事纠纷,并于2009年3月1日作出了调解书。后法院于同年3月5日将调解书送达给甲签收;次日将调解书送达给乙签收。本案调解书生效日期为哪一天?()
选项 A:2009年3月1日 B:2009年3月6日 C:2009年3月8日 D:2009年3月5日
答案 B
解析 【考点】调解书生效日期。详解:《民诉法解释》第149条规定:调解书需经当事人签收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的,应当以最后收到调解书的当事人签收的日期为调解书生效日期。所以B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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