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是一家于2018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该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会议,该次会议召开的情况以...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是一家于2018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该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会议,该次会议召开的情况以及讨论的有关问题如下: (1)甲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出席该次会议的董事有董事A、董事B、董事C、董事D;董事E因出国考察不能出席会议;董事F因参加人民代表大会不能出席会议;董事G因病不能出席会议。 (2)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作出决定,于2019年8月8日举行甲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年会,除例行提交有关事项由该次股东大会年会审议通过外,还将就下列事项提交该次会议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即:增加5名独立董事;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3)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同意,聘任王某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并决定给予王某年薪10万元;董事会会议讨论通过了甲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表决时,除董事B反对外,其他董事均表示同意。 (4)该次董事会会议记录,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和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后存档。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出席该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是否符合规定 并说明理由。 (2)指出本题要点(2)中不符合有关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 (3)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董事会通过的两项决议是否符合规定 并分别说明理由。 (4)指出本题要点(4)的不规范之处,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解析 (1)出席该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2)①股东大会年会的召开时间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的年度股东大会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②增加注册资本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该事项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 (3)①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通过的聘任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的决议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该事项属于董事会的职权范围;②批准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董事会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在本题中,董事B反对该事项后,实际只有3名董事同意,未超过全体董事7人的半数。 (4)董事会会议形成的会议记录无须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根据规定,董事会的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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