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0日,业主王某入住了某高档公寓5单元601室,并且预缴了一年的物业服务费。2012年6月9日,王某所缴纳的物业服务费到期,至今再也没有缴纳...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2011年7月10日,业主王某入住了某高档公寓5单元601室,并且预缴了一年的物业服务费。2012年6月9日,王某所缴纳的物业服务费到期,至今再也没有缴纳物业服务费。负责管理该公寓的物业服务企业多次追缴其所欠物业服务费,但王某坚决不交,其主要理由是:该单元窗户关闭不严、墙皮脱落、有的墙壁插座没电,虽然多次与物业服务企业交涉,但是至今没有解决。物业服务企业的答复是:这些都是开发商遗留下来的问题,让业主王某直接找开发商联系解决。 问题: 针对业主王某拒交物业服务费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怎么办?
选项
答案
解析 针对业主王某拒交物业服务费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采取以下措施: (1)确定其未按期缴费的原因是否属于有履行合同缴费义务的能力却拒绝缴费的情况。 (2)派专人与其进行沟通和协商,进一步了解拒绝缴费的原因,通过解释取得客户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理解和配合。 (3)按照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和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进行催交。 (4)如果仍不能解决,物业服务企业可要求业主委员会(如已成立)履行催缴义务。 (5)在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即根据法律提起督促程序。 (6)欠费业主在收到支付令后一定期限内既不提出书面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7)支付令自行失效后,物业服务企业可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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