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作家署名“舒情”,在悦府原创小说网发表题为“鲤鱼跳龙门”的短篇小说,文艺出版社的《青涩时代》短篇小说集将其收入,某义务教育教材编写单位将该小说作为范文编...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某作家署名“舒情”,在悦府原创小说网发表题为“鲤鱼跳龙门”的短篇小说,文艺出版社的《青涩时代》短篇小说集将其收入,某义务教育教材编写单位将该小说作为范文编入《语文》教材,红颜文学网转载了该小说。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该作家在悦府原创小说网的署名方式不合法 B.“鲤鱼跳龙门”在《青涩时代》中被正式发表 C.教材编写组可以不经该作家同意使用“鲤鱼跳龙门”,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 D.红颜文学网未经该作家和甲网站同意而转载,构成侵权行为
答案 C
解析 《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作者享有署名权。署名权,即表明谁是作者,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署名可以署真名、假名、笔名、艺名,也可以不署名。故该作家在悦府原创小说网署名方式合法,A选项错误。 《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作者享有发表权。发表权中的“发表”是指将作品公之于众的权利。公之于众,是指著作权人自行或者经著作权人许可将作品向不特定的人公开,但不以公众知晓为构成要件。故该作家在悦府原创小说网发表“鲤鱼跳龙门”的短篇小说时即为发表,B选项错误。 《著作权法》第23条第1款规定“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因此,教材编写组可以不经该作家同意使用“鲤鱼跳龙门”,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C选项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未经许可,通过信息网络提供权利人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构成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网站不具有法定许可权,红颜文学网未经同意转载构成侵权。但是红颜文学网的转载需要经过该作家同意,而无需经过甲网站的同意,因为甲网站对此作品无信息网络传播权,故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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