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制药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3月销售抗生素药品取得含税收入86万元,销售免税药品取得不含税收入38万元,当月购入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制药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3月销售抗生素药品取得含税收入86万元,销售免税药品取得不含税收入38万元,当月购入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7.2万元,抗生素药品与免税药品无法划分耗料情况,甲制药厂当月应缴纳增值税( )万元。
选项 A.7.75 B.8.47 C.10.05 D.12.50
答案 A
解析 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无法准确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部分,按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当月全部销售额=7.2×38÷[86÷(1+17%)+38]=2.45(万元)。 应缴纳增值税=86÷(1+17%)×17%-(7.2-2.45)=7.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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